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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中心/桃園報導

有關住宅政策調整案,桃園縣政府11日加開臨時會,由城鄉發展局代理局長劉振誠、工務局代理局長郭振寰對調整現況做專案報告,說明未來住宅政策將以三大目標,包括:擴大提供弱勢居住協助、創造公平合理的租售機會、提高老舊住宅居住品質為思考方向制定。另也將把老人照顧中心、托嬰中心等整合在傾向於縣府自己興建的社會住宅體系裡面。

未來住宅政策方面,城鄉發展局代理局長劉振誠表示,根據擴大提供弱勢居住協助創造公平合理的租售機會提高老舊住宅居住品質等三大目標建立的政策方向包括:合理住宅補貼機制、健全居住住宅市場,興建社會住宅、提供居住品質,推動都市更新。

劉代理局長進一步指出,具體行動方案則包括:對低收入戶及年輕人採加碼租金補貼;對中間收入及公共建設拆遷戶提供平價住宅,並限制賣屋只能賣給政府;對獨居老人、身障者及受家暴者等社會弱勢族群,由於透過租金補貼還是無法在市場上租到合理房屋,提供只租不售的社會住宅;持續辦理購屋貸款補貼;對老舊社區推動都市更新等。

專案報告結束後議員們紛紛針對桃園縣未來的住宅政策規劃方向、縣府五位主管調離主管職務是否妥當、葉前副縣長位於桃園的宿舍租金補助問題、吳縣長未來的用人標準、評審制度應如何防弊等問題提出質詢。

吳縣長表示,縣府昨天也針對桃園縣住宅政策開會討論,如果是以社會住宅的方式,為避免圖利建商之虞,應減少建商參與興建機會,所以合建的模式比較不適合。吳縣長也說明,過去國宅為人所詬病的品質不良問題,是因為當時尚未有採購法,所以委由民間承包藉以控管品質問題;時至今日已有法源依據,他不相信政府自建方式品質會不好,且新建的社會住宅會將老人照顧中心、托嬰中心等一併設計在內,所以他傾向認為應由縣政府自建。針對有議員建議採納新加坡的社會住宅模式,吳縣長說明,新加坡住社會住宅的人口高於自用住宅,但國人的觀念是「有土地斯有財」,台灣僅有百分之十八是需租用或住親友家等其他方式,因此在規劃住宅政策時會依據國情的狀況做考量,所以,租金補貼、修繕補貼及都市更新等也是很好的政策工具。

至於評審制度要如何防弊?吳縣長表示,政策的決定者、勾選委員的人及主持評選會議的主席要由不同的人擔任,勾選名單要給政風單位審視,如有經常重複出現在評審會議的委員,要予以刪除,並要有專屬的開標空間,全程錄影錄音等,要有一套全國最嚴格最完整的評審防弊制度。

吳縣長在臨時會中也重申,他將府內五位首長調離主管職務,並非認定他們涉案,而是要讓他們暫時離開位置,讓廉政署及檢調單位有更寬廣的空間辦案。至於葉前副縣長的宿舍補助問題,吳縣長指出,是符合規定的,秘書處透過招標程序辦理。

對於將來用人標準問題,吳縣長表示,除了表面上可檢視的經歷、學歷及表現出的政績外,他還會多方打聽,詢問過去的長官等,並請政風系統多加確認。


以下內文出自: https://tw.news.yahoo.com/新社會住宅體系-吳志揚決議整合老人照顧與托嬰���心-123559381.html搜尋相關資料:525全民配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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