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部務會報���天通過修正相關辦法,今年度起申請住宅補貼的民眾,無須再繳戶籍或地籍謄本,以達節能減紙目標。

內政部通過修正「自建自購住宅貸款利息及租金補貼辦法」及「修繕住宅貸款利息及簡易修繕住宅費用補貼辦法」。

除今年度起住宅補貼申請案,無須再繳戶籍或地籍謄本,這次也修正,基於住宅補貼資源有限及住宅補貼公平性,不符補貼相關規定及未依規定辦理變更且取得核發證明情形者,停止補貼。


本篇文章引用自此: https://tw.news.yahoo.com/申請住宅補貼-免繳戶地籍謄本-160000528.html搜尋相關資料:525全民配屋網
arrow
arrow

    李成齊攜梨濟悄裳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