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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5全民配屋網, 525全民配屋網買屋, 525全民配屋網房屋貸款房屋稅條例第五條條文已於一○三年六月四日修正公布,將住家用房屋區分為「自住」與「非自住」兩大類,並擴大自住與非自住房屋稅率差距,自住房屋維持一‧二%,非自住之住家用房屋法定稅率則提高為一‧五%至三‧六%。

高雄市西區稅捐處表示,財政部訂頒「住家用房屋供自住及公益出租人出租使用認定標準」,明定個人所有之住家用房屋,須同時符合房屋無出租,並供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使用,且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持有自住房屋全國合計三戶內等要件,方屬供自住使用。

配合七月一日起非供自住房屋稅率全面上調,為利納稅人提出自住房屋申請,稅捐處已針對本市五萬五千七百七十八位家戶成員(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持有戶數四戶以上者,寄發輔導自住房屋申請通知函及明細回覆單予房屋所有人,收到通知函的民眾,可併同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所有各縣市之住家用房屋明細回覆單資料,就符合上開自住標準者,自行勾選哪三戶為自住屋。

稅捐處建議民眾可綜合考量二項原則,擇定適用最低一‧二%稅率的自住屋:一、勾選住家用總現值最高的前三戶為自住屋,住家用總現值可參考稅捐處寄發之住家用房屋明細回覆單。二、各縣市所訂非自住房屋稅率高低不同,三戶自住屋不妨考慮以非自住房屋稅率較高之縣市房屋為優先。

稅捐處強調,回覆自住房屋申請期限,以十月十五日為限,為保障權益,民眾應並仔細勾選回覆單,勾選後請就近向回覆單所列任一稅捐機關提出申請自住房屋,若未回覆者,名下房屋將一律被列為「非自住」,稅率至少提高至一‧五%,請納稅人特別注意相關規定,以免影響自身權益。如尚有任何疑問,可撥打稅捐處服務電話(○七)二二九三三六三,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本文引用自: https://tw.news.yahoo.com/高市西稅處-3戶自住屋聰明選-160000365--finance.html搜尋相關資料:525全民配屋網525全民配屋網, 525全民配屋網買屋, 525全民配屋網房屋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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