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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長張盛和今天說,自住房屋上限三戶還沒確定,且可循序漸進。若稅捐處認三戶查得來,之後改二戶也不是不行。
張盛和昨天在立法院財政委員會答詢時說,財政部擬定「住家用房屋供自住及公益出租使用認定標準」草案已出爐,將自住標準認定條件訂為「房屋無出租使用」、「供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居住使用」、「本人及配偶全國合計三戶以內」,也就是夫妻合計的第四戶才被視為是非自用住宅。
引用自: https://tw.news.yahoo.com/自住屋上限-財長-可循序漸進-1600008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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